黄山市建筑管理处文件
关于全市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委、黄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黄山风景区建管办、中心城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管理,消除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防止并遏制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黄建管[2017]23号)文件要求,我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住建委和全市七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歙县、徽州区和黄山区住建委进行了抽检,对全市7家起重设备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看,各区县建委都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项目开展了设备专项检查;各起重安装企业也比较重视,对企业在建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大部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机容机貌、安全性能均较往年有所提高;绝大部分设备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安装告知、办理使用登记;每台塔吊基本都建立了一机一档;安装拆卸工作能够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基本得到了落实。
二、存在问题
1、部分企业对内部管理职能不明确,相关的安全职责未张挂。
2、部分企业对设备做到一机一档,但未做转场记录。
3、部分企业维保记录未及时归档。
4、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延期不及时,存在证件过期现象。
5、中心城区日常巡查中发现润城豪园项目,未办理塔吊安装告知擅自安装,现场安装人员与申报资料里的人员不符,严重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三、处理情况
针对润城豪园项目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安装单位黄山区宏基起重设备安装公司法人代表进行约谈,全市通报批评。如再出现类似问题,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安全站。
2、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安全检查,保持机械良好的安全性能,保证使用安全。
3、各区县住建委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