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筑管理处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在建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委、黄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黄山风景区建管办、中心城区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7]7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7]23号)等要求,请各级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建筑工地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几个方面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对辖区内防汛、防风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增强防洪水、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意识,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雷雨期间,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挥,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总监或总监代表值班制度,制定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防护措施,并抓好落实。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边排水系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傍山、沿河地区的在建工程,要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要立即提出预案措施。对工地的防雷及重复接地措施进行认真检测,以避免雷击和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精心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暨防汛物资储备大检查
单位要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暨防汛物资储备大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存、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开展防汛物资、人员、设备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责任制,确保2017年的防汛物资在汛期前按质按量储备好。
四、加强应急队伍的管理
各队伍应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24小时待命,随时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展救援工作。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认真组织落实汛期施工应急援救预案一级应急响应措施,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并将值班表于5月12日前报送黄山市建管处。
联系人:朱惠成
电话:2356802
2017年5月8日
附件1:黄山市在建工程汛期值班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值班表
值班日期 |
带班领导及联系方式 |
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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