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一、3月份事故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事故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数据,3月份,我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起(较大事故一起)、死亡6人。其中,3月7日黄山市联强二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3月16日淮北市华信商业大厦(1-4#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1人死亡;3月27日安庆桐城市桐城金色阳光城7#楼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安装较大事故3人死亡;3月31日合肥巢湖市第四中学初中新建教学楼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事故具体信息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二、遏制高坠事故多发

2016年发生的44起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26起,造成27人死亡,占事故起数的59%。发生的26起高处坠落事故中,临边作业高坠事故4起4人死亡,占事故起数的15%;洞口作业高坠事故4起4人死亡,占事故起数的15%;攀登作业高坠事故2起2人死亡,占事故起数的8%;悬空作业高坠事故5起6人死亡,占事故起数的19%;操作平台高坠事故7起7人死亡,占事故起数的27%;其他高坠事故4起4人死,占事故起数的8%(见图1)。

图1  2016年高处坠落事故分析

请各地结合我厅《关于深刻吸取桐城市“3.27”塔吊安装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17〕631号)、《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质函〔2017〕632号)要求,抓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防高坠”工作措施落实。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