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筑管理处文件
关于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委、黄山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各混凝土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的通知》(黄建管[2017]2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的通知》(黄建管[2017]18号)要求,我处近日对未消耗的9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主要对9家未销号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各企业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部分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废水、废弃物处理,料场封闭和搅拌车管理等方面。
二、主要存在问题
1、黄山市恒厦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在还有部分污水外排;部分料场堆放过高,对围墙造成不安定因素;渣土堆放区道路未硬化;搅拌车防漏装置不全。
2、黄山市正海实业有限公司:废渣堆场、废水排放还应加强管理;料场喷淋还需增设。
3、黄山市步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存在废水外排现象;部分废渣堆放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骨料堆放区未做到封闭。
4、黄山市金鹰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污水排放还需加强,过滤池应做防水处理;废渣未及时清理,堆放在路边、厂区道路旁;搅拌车下料口无防漏装置。
5、黄山市华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车下料口无防漏装置。
6、黄山市鑫坤混凝土搅拌站:搅拌车下料口无防漏装置;冲洗设备不在出入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6]444号),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混凝土搅拌站按照整改通知在3月底前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属地住建委复查后报市建管处,特别是黄山市正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太平湖分站,如整改不到位,将停产整改,并按照规定暂扣资质证书和处罚;
2、祁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黄山市方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规划,需进行搬迁,搬迁前应按照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进行整治,新选址厂区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按照新标准组织建设;
3、黄山市旺成建材有限公司分站为配合高速公路建设,已经停产,请企业做好拆除工作。
下一步我处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督查,请全市17家混凝土企业加强对环境整治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达不到政治要求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