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筑管理处文件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委、黄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黄山风景区规土处,中心城区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建质函[2017]219]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特别是被通报的项目,立即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对在建项目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即将开工项目按照标化工地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2017年2月14日
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7〕21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深刻汲取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的通知》(皖安〔2016〕9号)要求,我厅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从12月12日到12月22日,我厅组成8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厅职能处室参与,专门配备安全、市场、城建等专家,对全省16个市和2个直管县开展省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督查。本次督查共抽查50项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市本级在建项目33项,县区在建项目17项;抽查24家市政公用企业,其中燃气及加气站15家,自来水厂9家。督查共下发各级各类隐患整改意见382条,其中工程安全方面218 条,建筑市场方面96条,市政公用方面68条。下达执法建议书21份,执法告知书1份,涉及53家建设、施工、监理和市政公用企业。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严管重罚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合肥市出台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十条禁令”,采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严管重罚建筑施工违法违规企业,采取对起重设备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有效防范无证操作。芜湖市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述职质询点评大会,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质询、点评,进一步增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意识。马鞍山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安全警示约谈机制。宣城市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网络化管理辅助系统,对本市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产权备案、统一安拆告知、统一使用登记,实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过程管理及监控管理的网络化。淮北市建立安全大检查“7有+3单”模式,做到检查有计划、有布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处罚、有问责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均要求立即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大部分受检企业能够做到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能够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施工,所抽查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工程安全方面
(一)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不到位。涉及深基坑、脚手架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审查深度不够,脚手架、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
由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淮南市金豪花园二期8#商住楼项目,模板安装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螺杆伸出钢管顶部距离较大,钢木混搭,支架底部无垫板;脚手架悬挑层封闭不严,架体离墙体以及人货电梯两侧与脚手架之间间距过大未防护。
由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监理的亳州恒大城三期二标项目,基坑临边无防护;脚手架内防护不严,连墙件偏少;部分塔吊吊钩滑轮无防钢丝绳脱落装置;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安全教育不到位。
由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庐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怀远县江山御景B、C、D、E地块工程项目,楼层内多处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部分临边防护构造、强度不符合规定;作业层架体未悬挂安全立网,且架体上堆积散装扣件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塔吊司机证件、司索信号工证件严重缺少,部分塔吊回转限位器无效。
(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检测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由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芜湖八佰伴生活广场项目,部分施工升降机极限开关触杆定位螺帽松动,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无预防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人证不符现象;企业、项目未开展专项检查;安全员未到岗履责;高支模搭设与方案不符。
由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淮南市永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淮南市园南村旧城改造项目,部分施工升降机标准节斜拉杆一端脱焊;塔吊、施工升降机无验收结论;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蒙城县中医院整体迁建一期工程,吊篮配重块无防滑移措施,吊钩无防脱绳装置,部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过期,安全教育不到位。
(三)安全生产意识不够。高处作业、临边作业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保护零线不到位。
由合肥华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东海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的阜阳市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部分用电设备无开关箱,保护零线不到位;塔吊基础积水较多;上下作业面无安全通道;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缺少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资格等材料。
由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桐城碧桂园一期三标(53#楼)项目,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悬挑脚手架违规搭设不规范;塔吊附着穿墙螺栓不牢固,基础周边堆土过高;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由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北市新天地广场综合楼项目,施工用电电缆线布设混乱,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部分机具无开关箱,保护零线不到位;高大模板、悬挑钢平台、施工升降机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架体上建筑垃圾杂物较多,与墙体间隙过大处防护不严。
建筑市场方面
(一)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未能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
由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的淮北市供水调度中心项目无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分包单位订立合同存疑。
由福建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马鞍山市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马鞍山市朝晖东方城四区二标段项目,工程分包合同混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报审材料不符。专业分包、设备等工程款由分公司支付;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
由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宿州市科技馆、档案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材料、设备租赁合同非总包单位签订,款项支付不符合要求。
(二)未批先建情况较为突出。施工许可证办理严重滞后,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现象。
由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的濉溪县河西新区棚户区安置项目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劳务、材料、设备等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监理单位资料管理不规范。
由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六安市华邦新华城5#地块及地下车库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建设单位将桩基工程直接分包;监理单位擅自变更现场人员,项目总监、项目经理考勤(IFA)履职不到位。
由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六安嘉地酒店、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项目经理擅自变更,不能到岗履职;未见总监考勤记录;监理部未成立监理机构,总监不能到岗履职;监理部资料严重缺失。
(三)部分项目存在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
由黄山市方圆建工有限公司承建,黄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梅林国际二期项目未提供IFA考勤记录,施工升降机对重断绳保险行程断电器损坏,脚手架高度不够,卸料平台钢丝绳设置不可靠。
由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滁州市君安阳光都市二期一标项目,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未参加基坑支护专项方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重要会议,存在工程资料上签名不一致现象。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仅2次签名参加。
由湖北海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合肥市融侨悦城项目,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责,监理人员配备不符要求,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工程款支付条件。
由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新芜校区A3教学楼、A4实验楼项目,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责,监理人员配备不符要求,项目部人员变更随意;支付凭证混乱。
市政公用方面
(一)各地重视程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平衡,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不够,企业领导带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尚不到位
蚌埠市中环水务黑虎山水厂加氯间检查存在隐患,加氯间应急逃生门现为塑钢门,不具备密封性和防盗性,需立即更换不锈钢密封防盗门;现液氯泄漏回收装置,在液氯发生泄漏情况下不能有效对泄漏的氯气进行完全回收处理,需增加一套液氯泄漏回收装置。
(二)部分企业尚未按照要求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黄山市的液化气贮灌站与周边住宅建筑间安全防火距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寿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水厂平流沉淀安全护栏不全,存在安全隐患;加氯间安全防护设施没有定期检查记录等。
(三)部分项目、市政设施自查台帐资料不全
滁州新奥燃气公司站内巡查记录欠规范,部分管道有锈蚀,罐区消防器材现场没有定期检查记录,配电柜间窗户没有安装铁窗,臭味剂(四氢噻吩)加注装置前没有设置警示牌等。
三、处理意见
对这次大检查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一)施工企业:
1.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丽水大明建设有限公司
4.浙江三荣建设有限公司
5.黄山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合肥华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安徽瑞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监理企业:
1.合肥庐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3.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6.广东海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安徽新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市政公用企业:
黄山市屯溪石油液化气总公司
(四)由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淮南市金豪花园二期8#商住楼项目,已下达 《执法告知书》,移交省建设稽查局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整改。各地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追究责任,狠抓责任落实,责成相关责任主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二)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监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加大监督检查,要逐条验收、逐条通过。我厅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开展“回头看”。对下发执法告知书的项目,由省建设稽查局立案处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调查,依法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强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各市要继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全面开展节后复工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