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现将2016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检查系统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全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为15586个,1270名各级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对其中的10474个项目开展了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次数达到93617次,检查内容共有6706327项,人均检查频次73.7次/人,项目检查覆盖率70.72%,检查内容符合率91.96%。与二季度相比,检查次数、检查内容项数、人均检查频次等均有提高。
三季度,全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新增1746个,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的施工许可项目新增1039个,检查内容共有762272项。安全监督检查30564次,比二季度(9697次)增加215%,人均安全监督检查24.1次/人。与二季度相比,全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新增数和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的施工许可项目新增数略有减少;但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次数和人均安全监督检查次数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一)项目监督检查次数。三季度,全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次数共有30564次。滁州、合肥、宣城、芜湖、马鞍山监督检查次数较多,分别为5659次、2745次、2622次、2595次、2235次。蚌埠、淮南监督检查次数较少,分别为597次、687次。
(二)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三季度,全省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为70.72%,比一季度有所下降,但池州、滁州市的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仍超过或接近90%。新增监督检查项目较多的市为合肥、六安、安庆、宣城,分别为154个、116个、98个、92个。新增监督检查项目较少的市为淮北,为15个。
(三)人均监督检查频次。三季度,人均监督检查频次较高的市为滁州、马鞍山、安庆、芜湖、宣城,分别为68.18次/人、40.64次/人、33.19次/人、31.65次/人、30.14次/人,均比二季度增长较多。人均监督检查频次较低的市为蚌埠、合肥,分别为9.79次/人、11.99次/人。
(四)项目监督检查符合率。三季度项目监督检查符合率为91.96%,和二季度92.64%相比,项目监督检查符合率有所降低,表明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尺度和执法标准更加严格。项目检查较为严格认真、检查符合率较低的市分别为安庆、宿州、阜阳、黄山、六安、淮南;检查符合率较高的市县分别为广德、合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尽职履职,加大对全省房屋和市政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在建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大信用激励和惩戒,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保证建筑施工安全。
附件:2016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016年11月10日
建质函〔2016〕2310号附件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监管检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