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6〕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徽省建筑施工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建质函〔2016〕2036号)要求,立即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平安稳定。同时,请将本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于11月22日前报到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0551-62871579,电子邮箱:478850762@qq.com)。
2016年11月9日
建质函〔2016〕2293号附件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