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2015年1月至5月该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情况。
从通报数据来看,1~5月福建省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总体较少,位于全国中下游水平,查处项目数所占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从6月起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月度通报制度,根据主动查处与举报查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零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1~5月,福建省共依法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19起,涉及15个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约占该省在监管工程总项目数的0.2%。相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17家企业和5名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66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0.44万元。已查处的19起案件中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2起,占10.5%;存在工程转包行为3起,占15.8%;存在违法分包行为7起,占36.9%;存在出借资质行为3起,占15.8%;存在挂靠行为2起,占10.5%,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接业务行为2起,占10.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认真总结前期查办案件的做法经验,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主动组织本辖区并督促基层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在案,根据投诉情况落实查处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实施差异化监管,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检查,将群众举报的工程项目、恶意欠薪的工程项目、本地区上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当季平均违规记分排名前5位(市本级前10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列为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的必查对象。同时,要建立执法责任人制度,对检查完的工程项目,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表上予以签字确认。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做好市管项目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层级指导监督工作,加强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必查项目的跟踪督察,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记者 蔡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