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管处2019年工作要点
各科室:
为确保2019年市建管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抓手,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为关键,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各项任务,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9年主要工作预期目标是:
全市建筑业产值突破160亿元,本市建筑企业产值突破85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以上;完成2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试点招标工作。
创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25个、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4个;创市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25个、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3个;创“迎客松杯”25个。
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均达到100%;绿色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水泥散装率50%以上;散装水泥供应量110万吨以上(含海螺水泥厂),同比增长20%;散装水泥使用量110万吨以上;商品混凝土生产量200万立方米以上,同比增长20%;预拌砂浆生产量10万立方米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完成18万平方米建设任务。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数、涉及金额、涉及人数持续保持“三下降”态势,全年不发生过群体性讨薪事件。
三、重点工作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筑市场监管
1、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2、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做好与窗口的前后台对接工作,帮扶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前后台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衔接配合,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的联动化、协同化。二是转变管理方式,发挥协会作用。委托建筑业协会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质量安全创优创标评验、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评审等工作,加强企业服务。
3、帮扶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搭建各类平台。一是搭建企业合作联营平台。及时了解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采用EPC、PPP等模式投资建设的,由行业协会向项目业主单位推荐我市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鼓励本地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积极参与;对接一些大型的、实力强的外地注册企业,引导本地建筑业企业与其组建联合体或专业分包。二是开展“传承弘扬徽派古建筑特色专业媒体推介会”活动。依托行业协会,通过媒体推介的形式对外宣传徽派古建筑专业,提升和打响我市古建筑企业的品牌和社会知晓度。邀请我市徽派古建筑行业的专家和资深匠人,对徽派古建筑的技艺进行传承。
4、促进建筑业保持合理增长。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做好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及时与市统计局做好对接,实行季调度,确保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达到年度目标。
5、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设计、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进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在聚焦主业的同时,积极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向转型发展。对试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6、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继续将整治未批先建问题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持续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和监理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健全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的长效机制。强化对从业人员尤其是现场执业人员的动态监管,重点解决建造师到岗履职和监理工程师配备到位的问题。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实行企业和相关责任执业人员并重处理。
(二)工程质量安全
1、转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充分发挥质量安全联合监督优势,转变现有监督模式,强化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和人员质量、安全行为履职情况的监管,加强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安全、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的常态化巡查,以工程质量验收作为控制建设、施工单位的有效手段,在巡查中发现存在文明施工、安全等问题未整改的,不予组织工程验收。
2、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市质安站制定《黄山市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商品住宅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市场机制作用, 项目施工中保险公司引入第三方质量风险管控机构,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结束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质量问题的维修和赔付工作。可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减少投诉。
3、强化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管。结合2018年制定的《工程竣工验收一票否决清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一是开展工程预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监督员参加工程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未整改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是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确保验收条件具备。规范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并形成监督记录。三是启用新版竣工验收报告,简化程序。
4、建设特种设备实操考核基地。根据省住建厅《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场地)标准》,建设起重类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场所,加强特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5、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特种设备监督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优质工程评审工作,解决现有人员编制、专业结构、仪器设备限制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6、强化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管,新开工项目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时,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提交文明施工承诺书,若项目不能主动消除扬尘,可由质安站使用文明措施费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治,充分发挥文明措施费作用。质安站加大对文明施工的检查频次,检查中超过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项目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7、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同步评比制。完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市优工程的评比标准,调整评比办法。市优工程必须在市质量标化、安全标化的基础上评选。
8、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会同市政基础设施处,制定加强市政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市质安站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内设市政监督室,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管力度,强化标准执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市政工程建设水平。一是全面推行开工前的监督交底与咨询服务;二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检测结果作为市政工程验收依据;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工程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依据住建部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加大对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
(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
1、加大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抓好事中监管,一是根据省住房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保温系统施工采取材料供应与施工一体化方式,杜绝非法转包。二是加大施工过程中抽查检查力度,采取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委托检测机构对节能材料、加气块、水泥砖等进行抽检,把不合格产品清除市场。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对备案的材料产品和新型墙材企业公开信息,杜绝无证企业产品进入建筑工程。四是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新型墙材专项检查督查,强化标准执行力度。
2、规范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管理。一是修改完善备案管理办法,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源头把关,严格材料和产品的备案审查。二是完善备案条件,引导企业向规模化、先进化、装配式发展,引进新型、安全、绿色节能材料和产品。
3、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在商品混凝土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召开培训会,通过绿色建材评价,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标准化建设。召开预拌砂浆应用现场会,开展中心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行动。
4、推进省级绿色生态综合试点城市实施。根据《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黄山市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创建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完成绿色生态城市相关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完善绿色建筑闭合管理,确保2020年前达到验收要求。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1、加强保障金管理。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和按程序退还工作。
2、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盖章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对专用账户3个月以上未来盖章未发生工资划转业务的,约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切实发挥出专用账户的应有作用。
3、建立监管平台。协助市人社局建立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减少工资拖欠隐患。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整治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列入检查内容。
5、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处理工作。继续做好日常和端午、中秋、春节来临前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处理工作,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在三节来临前,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做到情况清楚、可控。
黄山市建管处
2019年1月15日
来源:黄山市住建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