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建筑业企业创优意识,根据《黄山市建设工程“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5年度“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黄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竣工时间不超过两年,各承建单位自愿申报,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与承建单位一并申报。
申报的其它具体条件应符合《黄山市建设工程“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要求。
二、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2.形式审查: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3.现场复查: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4.评审及发布:2015年12月30日之前。
三、注意事项
1.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掌握标准、优中选精。中心城区(黄山经济开发区、黄山风景区)建设工程由申报企业报市质监站初审,区(县)建设工程由所在地质监站和住建委初审。各推荐单位初审同意后统一向黄山市建筑业协会推荐。
2.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不再返还)。申报资料应按照《黄山市建设工程“迎客松杯” 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编制,内容真实、齐全、清晰。申报资料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市质监站联系电话:0559-2353737,市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0559-2354275。
黄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黄山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