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党组会议精神,为合理进行职能和人员的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决定将质监站和安全站合署办公,成立质安站,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对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和安全专项检查、环保督查、文明施工和日常巡查,并对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和混凝土质量进行巡查,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张先波副主任分管质安站、节能办工作。
二、安全站站长顾秀军同志全面负责质安站工作,原质监站站长助理石锐同志作为副站长配合工作。
三、原质监站和安全站人员整合使用,成立两个监督室。其中一室由顾秀军具体分管,秦小伟为室主任,人员为张旭升、朱惠成和方葆义;二室人员由石锐具体分管,汪泽利为室主任,人员洪正庚、程有斌和章健。
四、监督范围:一室负责新安江、横江以南的所有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监督,并负责黄山区、徽州区、歙县的督查;二室负责新安江、横江以北(含黄山经济开发区)的所有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监督,并负责休宁、祁门、黟县、黄山风景区的督查。
五、具体业务:
(一)顾秀军分管业务:
1、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扬尘防治和搅拌站环境整治(负责人:顾秀军);
2、负责安全报监(负责人:秦小伟);
3、负责安全许可(负责人:方葆义);
4、负责特种设备管理(负责人:秦小伟);
5、负责三类人员和特种人员培训(负责人:朱惠成);
6、负责信息平台(负责人:朱惠成)。
(二)石锐分管业务:
1、负责质量报监和日常质量监督(负责人:石锐);
2、负责防雷、检测机构备案(负责人:汪泽利);
3、负责竣工备案(负责人:石锐);
4、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市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迎客松”杯验评(负责人:秦小伟、汪泽利);
5、负责十项新技术和省级工法的申报(负责人:程有斌);
6、负责质量、安全投诉处理(负责人:石锐);
7、负责八大员培训(负责人:汪泽利)。
8、节能管理(负责人:程有斌)。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同时申报受理,安全生产工作文字材料由朱惠成负责,质量监督文字工作由汪泽利负责,两项工作内容由朱惠成负责汇总。
六、综合管理:
1、所有财务业务由许细媛负责,归综合科管理,报销5000元以下由张先波负责,5000以上由郑明、张先波并联审批。
2、党务、纪检工作对接委相关科室由周小琴负责,并对接窗口相关业务,鲍美娟协办,两个单位公章由周小琴统一管理。
3、收发文工作由鲍美娟负责。
七、人员根据以上工作分工,统筹安排,所有决定事项提交处例会研究决定。
八、质量、安全投诉电话:0559-2353226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