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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民企员工“精神出轨”
发布时间:2016-04-07
    
信息来源:黄山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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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滚滚潮流中,民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舞台上一支强大的力量。在中央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力求根治“国企病”的当下,困扰民营企业家的“民企病”也已成为阻碍企业发展壮大的顽症。“民企病”主要体现在企业中下层员工对企业没有归属感和自豪感,对企业忠诚度缺失,追求眼前甚至不正当利益,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

“民企病”表现

心中无企、精神出轨,患“近视病”。民企员工特别是中下层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远远低于国企,认为自己只是企业的打工者,自己为老板或者少数大股东打工,干不好随时可跳槽,人心不稳,对企业的忠诚度大大下降。“打工者”心态导致员工总是想跳到更好的单位,漠视公司长远规划,不关注企业的长久发展。

心态失衡、责任缺失,患“牢骚病”。民企员工普遍认为自己创造的财富给了企业老总或少数股东,心中有怨言。表现在工作中,工作态度大打折扣,员工对产品质量只求蒙混过关、不求精益求精。

与人方便、为己牟利,患“群蛀病”。民企职工认为自己的贡献收入与企业大股东的贡献收入相差太大,为了“弥补”差距,职工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自己的利益,将公司利益搁置一边,有时甚至用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利益。

据统计,中国半数以上的企业存在或轻或重的“企业病”。作为企业,一定不要“讳疾忌医”,要及早治理。

“民企病”治理策略

指导原则——多方共赢。企业的管理,指导思想非常重要。民企是社会组织,其发展、壮大及最终成功是社会、企业股东、企业员工三方合力的结果。要解决“民企病”,必须建立相对公平、兼顾各方的分配体系,使社会、股东、员工三方利益实现和谐,形成合理合法的利益格局,达到三方共赢。

党建“治脑”——加强思想道德及正能量建设。在如火如荼的国企改革中,加强党建工作是治疗“国企病”的一剂良方,在民营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也是治疗“民企病”的妙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正能量建设,了解和关心员工的思想动态和真实想法,对思想加以正确疏导和方向引导,对合理诉求加以解决,让职工满意,使企业能够和谐发展。

利益“治本”——利益相关。要让中下层员工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利益相关者、成果享受者。这考验股东和企业领导的大局观、利益观和胸怀。股东要有三种思维:共赢思维、共享思维、合作思维。一方面要教育员工,企业与员工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要鼓励员工与企业合作,与企业之间变雇佣关系为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互惠互利。要探索和实践多种合作方式,让企业得以壮大、让股东分红更多、让非股东得到更多的实惠。项目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易操作、见效快的合作模式,员工可以通过技术、设备、资金等入股,享受项目效益。

流程“治标”——制度约束。一些员工的行为之所以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很关键的一点是制度上存在漏洞。因此,在制度流程设计中,尤其是对大额财物支出或采购问题,必须有制约措施和明确责任,使其难以找到漏洞,减少问题的发生。

文化“治心”——敬业忠诚。企业要形成鲜明的忠诚敬业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让每个员工都牢牢记住企业的价值观,做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对违反者坚决处理。企业可探索建立一种奖罚严厉的制度,奖其心动、罚其心痛,与员工签订忠诚合同,建立企业忠诚基金(如公务员廉政保证金)。拿出职工部分奖金作为忠诚基金,如无违反忠诚敬业行为的,离职时可一并给予;如有,则全部扣下,要极大地提高违法的成本,使其不敢犯“民企病”。

(作者系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达海投资公司董事长、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

耿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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