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可以预见,“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仍将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实现稳步较快发展。在当前国家“十三五”规划部署和相关战略、政策、措施办法之下,建筑行业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规范管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做好企业转型定位规划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企业首先要科学评估自身实力,找准方向和定位,确定好企业自身的“十三五”规划。具体而言,总体实力强的企业,可以向建筑总承包商和建筑发展商转型,通过多元化发展和全方位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专业性强的企业,可以在坚持专业化的前提下,继续向产业链上游和“微笑曲线”两端延伸,进一步扩大利润空间;地方性企业要在坚持区域内布局的前提下,适当拓展发展空间、有限度地尝试多元化经营;而有条件的企业,要充分利用如“一带一路”等的政策和区位优势,整合相关资源,在管控风险的条件下,加大“走出去”力度。
推动企业经营模式创新
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样衍生出了多种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如DB、DBB、BOT、 BOOT、EPC、PPP、Partnering 等。建筑企业在践行这些建设模式时,对各模式的优劣、适应性、关联性缺少实证研究,对现行法规下实施这些模式的可能性缺乏深入论证,使得很多建设模式的应用呈现出盲目、偏颇和僵化现象。为此,“十三五”期间,建筑企业应结合现实需要,在企业内外利用各类资源及形式,系统开展研究不同类型建设模式的市场适用性和风险分担机制,有针对性地采用和推广适用的模式。
完善行业绩效管理体系
建筑业是传统高风险行业,建筑工程领域是腐败高发区。企业的绩效管理既可作为政府行业监管的一种补充措施,也可作为建筑企业的一项内部风险管控机制。“十三五”期间,应当通过两种方法来优化我国建筑业的绩效评估体系: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相关研究机构建立一个以公共财政为支撑、行业研究人员为主体的机构,负责建筑业绩效测评体系的建立及绩效水平的监测,最终建立一系列的行业绩效评估体系标准和相关评估工具及媒介;二是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或企业作为参与主体,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建筑业绩效评估信用体系,使其成为整个行业的参考依据,甚至作为业主招标的依据之一,达到制度倒逼的效果。
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
人力资源是决定建筑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相对发达国家的成熟产业工人而言,数量富足、成本廉价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是组成我国建筑产业劳动力体系的主体。但是,由于行业主管部门自身的局限性,加之社会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对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十三五”期间,国家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指南,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则应加大投入和监管,通过联合教育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产业工人的“工匠精神”和技术水平。
拓展建筑业科研领域
当前,我国建筑业的研发投入存在很大不足,行业科研模式主要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研究机构的合作,或者由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再与相关研究机构合作,导致研究经费分散,项目数量多、质量不高。为此,“十三五”期间,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解决问题:一是加大科研投入,系统规划研究课题,确保研究质量,重视研究结果的应用途径,避免无效研究;二是企业应当逐步成为科研主体,通过创新累积竞争优势;三是鼓励科研机构相互之间组成专业化研究团队,成为主管部门进行重大决策的智库;四是鼓励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在建筑行业的应用,切实推动建筑领域研究成果的市场转化应用。
延伸价值链管理
建筑业供应链从最低端到最高端,融合了供应商、分包商、承包商、咨询监理等主体,各个不同主体基于不同目标从事不同领域的工作,加大了供应链管理的复杂程度。为此,“十三五”期间,建筑企业应当针对建设项目利益相关者的多类型、多目标等特征,强化供应链与价值链的融合,建立标准化的建设项目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全过程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集成化管理。一是加强行业内的产业联合力度,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二是探索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的联合,实现建筑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共生共荣、共同发展;三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实施产业联动,大力发展贸易、物流等相关业务,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同时扩大生存空间。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建筑业既有挑战压力,也有机遇憧憬。为此要从行业整体发展的视角,研究揭示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要以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战略政策为导向,以鼓励科技研发、管理创新为基础,以建立信息化、专业化、精细化为目标,以提高建筑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手段。只要在确定上述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特点,研究和推行具有针对性的举措,就能够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建筑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