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陕县批准逮捕一涉嫌串通 投标案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5-07-14
信息来源:黄山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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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陕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串通投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办理的首起串通招投标犯罪案件,对打击招投标领域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着长远意义。
2013年4月,张某在陕县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三标段招标过程中,为了中标拿到工程,以给付好处费的方式找到三家公司参与投标,张某与三家公司老板约定借用其公司资质参与工程招标。最终其中一家公司中标,中标后张某按事先约定,付给没有中标的两家公司各1000元的陪标费,后自己组织人员施工,在得到施工工程款后,按照事先约定将工程款的2%支付给中标公司作为管理费。
受理此案后,办案干警准确把握犯罪构成,查阅大量相关案例及法律、法规,多次进行集中讨论,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借用其他公司资质的欺骗手段参与投标,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犯罪,且有逮捕必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