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装协[2015] 14号
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1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
二、申报单位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市提交申报材料。市装饰主管部门(或装饰协会)初审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工程申报资料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送我会,逾期不再受理。
三、今年我省推荐申报国家装饰奖的工程项目已是获得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不再进行现场复查。
四、“装饰奖”的评选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请各市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初审初评工作。
五、评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我会将另行通知。《评选办法》及申报表从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网下载(www.ahjzzs.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34号中铁电器四楼
联 系 人:张红燕 电话/传真:0551-62886523
附件1:《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附件2: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类)
附件3: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建筑幕墙类)
二0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