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广德和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省委改革办、省委督查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督察情况的整改意见,加强省级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建筑工程项目进场交易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市函〔2016〕1765号),对2015年7月1日以后列入《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5年版)》的省级建筑工程项目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6年9月,我厅组织3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要求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部门(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并报送了相关资料。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共报送143个项目,属于省级建筑工程项目71个(见附件1);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共报送438个项目,属于省级建筑工程项目127个(见附件2);省直建设单位共报送83个项目,均为省级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共报送563项,属于省级建筑工程项目50项。共计自查1227个项目,属于省级建筑工程项目331个。

在重点抽查阶段,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检查组,并随机抽取12个受检单位和14个受检项目,重点检查省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包括项目审批、招标方式、交易场所、委托代理情况、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等情况。从抽查情况来看,各单位报送自查资料内容真实,受检项目档案资料基本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基本规范。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方对省级项目进场交易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省级项目进场交易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促进了省级建筑工程项目交易活动规范、有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进场交易。省直建设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自查的260个省级建筑工程项目中,有23项未进场交易,约占8.8%。

(二)个别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如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综合业务大楼地基基础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公示3名中标候选人,但只公示2名;安徽阜蒙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进场交易。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各地政府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为省级建筑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应当进场交易而未进的省级建筑工程项目,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行业监督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

 

附件: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自查项目报送情况

2.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自查项目报送情况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自查项目报送情况

地市名称

施工许可证发放数

省级建筑工程项目

合 肥

17

17

亳 州

4

1

淮 北

3

1

宿 州

0

0

阜 阳

6

6

蚌 埠

2

2

淮 南

5

4

滁 州

5

3

六 安

7

3

芜 湖

5

4

马鞍山

6

6

安 庆

4

2

池 州

59

5

铜 陵

0

0

宣 城

5

5

黄 山

15

12

总 计

143

71

 

附件2

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自查项目报送情况

地市名称

进场项目数

省级建筑工程项目数

省级建筑工程未进场项目数

合 肥

87

43

 

亳 州

30

1

 

淮 北

40

15

 

宿 州

7

2

 

阜 阳

22

3

 

蚌 埠

29

14

 

淮 南

6

4

 

滁 州

12

2

 

六 安

7

3

 

芜 湖

40

28

1

马鞍山

20

6

 

安 庆

116

1

 

池 州

0

0

 

铜 陵

4

0

 

宣 城

8

3

 

黄 山

10

2

 

合计

438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