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黄山市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好!今天是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发布时间:2018-05-17
    
信息来源:黄山建筑业协会
    
浏览量:2211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返回上一页   |   返回首页
上一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 财金(2018)54号
下一篇:“千年徽商 飞粤梦想”——我会参加 广东省黄山(徽州)商会成立就职典礼暨新徽商分享会
申请入会
活动报名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