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规划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6〕370号),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16〕933号)安排及相关督查要求,从6月1日到6月8日,我厅组成督查组对芜湖、安庆、宿州、阜阳、黄山、淮北、铜陵、池州8个地市及宿松县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督查。现将建筑市场方面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督查查看了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业相关资料,建筑市场方面抽查了在建项目26个,共下发2份告知书和7份建议书;召开15场反馈会,232家企业及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人员参加了反馈会。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落实省厅部署,及时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各地市、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时转发省厅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文件,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部署自查自纠,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市及时落实省厅建市发20164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能够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所抽查工程的建筑市场行为处于受控状态,但仍有少数工程存在较多的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督查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主要:一是建设程序不规范,先施工后领证的问题;二是业主肢解发包单项工程的问题;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的问题;四是项目经理、总监代表、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岗履责或者履责不到位的问题;五是IFA未能有效使用的问题;六是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七是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八是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规范,使用现金支付,代签的问题;九是受检单位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二)突出的具体问题

1.项目施工许可不规范,先开工后办证。受检项目施工许可不规范,存在先开工,后办证的情况。如:淮北市瑞景凯旋城小区二期一标工程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黄山市百味山庄·华侨国际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施工后领证;颍上县幸福小区2014公租房二标段,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业主肢解发包单项工程。受检项目部分存在建设单位将分包工程肢解发包。如:宿州万达广场工程,部分专业分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涉嫌直接工程发包;淮北市瑞景凯旋城小区二期一标工程,总包合同中约定桩基、地下室由甲方直接发包,涉嫌肢解工程发包;芜湖市信达·蓝湖郡二期三标段工程,建设单位涉嫌肢解发包工程,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指定分包工程(如门窗、消防、电梯安装、钢结构装饰构架、外墙真石漆、外墙干挂)等12项。

3.个别工程涉嫌“三包一挂”。 受检项目中,个别工程合同管理混乱,甚至涉嫌“三包一挂”。如:宿州市嘉楼·香格里拉102、106#楼工程,工程实际承包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在项目部任命人员之列,与总包单位无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关系;建设单位将工程款直接支付至许德军个人账户;总包单位材料采购款、设备租赁款、各班组工人工资等项目聘用的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支付;该工程项目涉嫌转包挂靠。颍上县幸福小区2014公租房二标段工程,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总包单位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存在总包单位分公司负责人从个人账户支付工程款给收款人个人账户等违规现象,总包单位涉嫌转包工程。芜湖市信达·蓝湖郡二期三标段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实际承包人与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社保关系,尤其在支付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封标费等,该项目材料款由胡德霞个人账户支付,涉嫌挂靠。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厅《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实施细则》,上述情况涉嫌“三包一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要督促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整改查处情况,并组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全面督查情况回头看,确保督查成效。

(二)进一步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责任,严格执行书面的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等三项制度,真正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确保到2016年8月全省新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各项制度的全覆盖。

(三)继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在两年行动中严厉查处一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典型案例,坚决吊销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资格,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公开受到处理的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信息。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