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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 建办科函(2017)510号
发布时间:2017-08-27
    
信息来源:黄山建筑业协会
    
浏览量: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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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工作,规范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验收,推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我部组织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电子版可登陆我部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mohurd.gov.cn),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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