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黄山市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好!今天是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24
    
信息来源:黄山建筑业协会
    
浏览量:2324
    
【字体:
招标迎来大变革!国务院近日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的施行日期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即将迎来重大调整,对行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如下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返回上一页   |   返回首页
上一篇:理事单位名单
下一篇: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底线 旺斯建设G530改建工程(迎客松大道)项目部召开安全宣讲会
申请入会
活动报名
联系我们
用户中心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