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24
信息来源:黄山建筑业协会
浏览量:2952
【字体: 大 中 小】
招标迎来大变革!国务院近日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的施行日期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强制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即将迎来重大调整,对行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如下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上一篇:理事单位名单